標簽直達:
      2019寧波財經學院(原寧波大紅鷹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發布人:優朗國際英語 發布時間:2018/11/7 11:48:3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徑和自主選拔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財經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001,浙江省招生代碼:0074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第七條  辦學地點:本部校區(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杭州灣校區(寧波市杭州灣新區濱海二路西段博華路77號),象山校區(寧波市象山縣大目灣新城)

      第八條  學校簡介:寧波財經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創辦于2001年,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范高校。學校占地面積約1700畝,分為三個校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萬人。

      學校注重打造服務區域新經濟發展的財經學科特色,現有35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中小企業中高端技術、管理崗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現有省一流學科4個,市重點學科5個,省重點專業、優勢專業和新興特色專業建設項目共11個,市品牌、特色、優勢等重點專業建設項目共8個;2018年與北京電影學院共建北影影視藝術學院。學校歷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在96%以上,畢業生創業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學校創業學院被列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

      第三章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辦學宗旨、辦學規模以及實際辦學條件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385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第四章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報名辦法
      第十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含)以上(以報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績為準);

      3.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4.考生自主選擇的選考科目至少有一門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范圍。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2月22日8:30—3月22日17:30。

      2.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3.網上報名流程:申請人登錄寧波財經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所有報名材料按要求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上傳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22日17:30。

      4.報名材料:

      (1)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必須有考生本人簽名);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打印稿),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3)身份證(正反兩面);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不超過5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

      注: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其中(1)、(2)、(3)必須有,如上傳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無法辨識,均視為報名無效。

      第五章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考試與選拔
      第十二條  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報名材料、《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三位一體招生綜合素質信息表》等進行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依據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榮譽證書以及個人陳述等),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須自行申請素質特長生身份,再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后,直接進入學校綜合測試,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

      初審成績(滿分100分)=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滿分100分)×7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滿分100分)×30%。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網上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

      2.繳費

      (1)繳費標準: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人。

      (2)繳費方式: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4月3日至4月12日通過網上繳費方式進行繳費。方式一:直接登錄我校網上繳費平臺jf.nbdhyu.edu.cn;方式二:通過登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點擊報名繳費,進入網上繳費通道。用戶名:身份證號,密碼:身份證后六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網上繳費,也可在考試當天現場繳費。

      3.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4月4日至4月14日,需用A4紙張打印。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十四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測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我校的綜合測試以面試為主,其中工業設計專業增加美術基礎測試環節,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綜合測試時間安排在4月13-14日進行(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顯示為準)。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詳見素質特長對照表),必須自行申請素質特長生身份,再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的,可累計,最高為10分。素質特長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一般不進行現場展示。



      第十五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學校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低,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及入圍信息,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10分)=面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10分)。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9年浙江省高考,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進行。考生在填報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寧波財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專業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七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40%)、高考成績(50%)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1×40%+高考總分÷7.5×5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2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計2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對無“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的往屆生將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賦分后取平均值。

      第十八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分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各專業投檔基準線,學校按照考生專業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高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位次號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若各專業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該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統一高考招生。

      第七章招生日程安排
      第二十條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第八章監督機制
      第二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招生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4-88044810。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九章招生咨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nbufe.edu.cn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報名入口:http://www.nbufe.edu.cn/zsb

      咨詢電話:0574-88052238、0574-88052239,寒假期間可致電:13777050643

      招生咨詢QQ群:193599033

      招生官微:nbdhyzsb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歡迎2019高考生及家長掃碼咨詢,了解最新三位一體考試動態

      咨詢微信:swytms

           

      2019寧波財經學院(原寧波大紅鷹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發布人:優朗國際英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徑和自主選拔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財經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001,浙江省招生代碼:0074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第七條  辦學地點:本部校區(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杭州灣校區(寧波市杭州灣新區濱海二路西段博華路77號),象山校區(寧波市象山縣大目灣新城)

      第八條  學校簡介:寧波財經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創辦于2001年,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范高校。學校占地面積約1700畝,分為三個校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萬人。

      學校注重打造服務區域新經濟發展的財經學科特色,現有35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中小企業中高端技術、管理崗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現有省一流學科4個,市重點學科5個,省重點專業、優勢專業和新興特色專業建設項目共11個,市品牌、特色、優勢等重點專業建設項目共8個;2018年與北京電影學院共建北影影視藝術學院。學校歷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在96%以上,畢業生創業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學校創業學院被列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

      第三章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辦學宗旨、辦學規模以及實際辦學條件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385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第四章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報名辦法
      第十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含)以上(以報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績為準);

      3.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4.考生自主選擇的選考科目至少有一門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范圍。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2月22日8:30—3月22日17:30。

      2.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3.網上報名流程:申請人登錄寧波財經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所有報名材料按要求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上傳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22日17:30。

      4.報名材料:

      (1)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必須有考生本人簽名);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打印稿),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3)身份證(正反兩面);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不超過5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

      注: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其中(1)、(2)、(3)必須有,如上傳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無法辨識,均視為報名無效。

      第五章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考試與選拔
      第十二條  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報名材料、《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三位一體招生綜合素質信息表》等進行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依據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榮譽證書以及個人陳述等),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須自行申請素質特長生身份,再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后,直接進入學校綜合測試,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

      初審成績(滿分100分)=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滿分100分)×7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滿分100分)×30%。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網上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

      2.繳費

      (1)繳費標準: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人。

      (2)繳費方式: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4月3日至4月12日通過網上繳費方式進行繳費。方式一:直接登錄我校網上繳費平臺jf.nbdhyu.edu.cn;方式二:通過登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點擊報名繳費,進入網上繳費通道。用戶名:身份證號,密碼:身份證后六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網上繳費,也可在考試當天現場繳費。

      3.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4月4日至4月14日,需用A4紙張打印。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十四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測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我校的綜合測試以面試為主,其中工業設計專業增加美術基礎測試環節,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綜合測試時間安排在4月13-14日進行(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顯示為準)。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詳見素質特長對照表),必須自行申請素質特長生身份,再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的,可累計,最高為10分。素質特長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一般不進行現場展示。



      第十五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學校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低,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及入圍信息,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10分)=面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10分)。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9年浙江省高考,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進行。考生在填報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寧波財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專業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七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40%)、高考成績(50%)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1×40%+高考總分÷7.5×5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2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計2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對無“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的往屆生將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賦分后取平均值。

      第十八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分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各專業投檔基準線,學校按照考生專業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高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位次號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若各專業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該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統一高考招生。

      第七章招生日程安排
      第二十條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第八章監督機制
      第二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招生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4-88044810。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九章招生咨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nbufe.edu.cn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報名入口:http://www.nbufe.edu.cn/zsb

      咨詢電話:0574-88052238、0574-88052239,寒假期間可致電:13777050643

      招生咨詢QQ群:193599033

      招生官微:nbdhyzsb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歡迎2019高考生及家長掃碼咨詢,了解最新三位一體考試動態

      咨詢微信:swytms

      取消

      感謝您的關注,我們會繼續努力!

      掃碼支持
      添加微信,在線溝通
      中國優朗總部:浙江.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356號錦繡大廈5層 優朗全國400-800-8273 
      杭州 | 上海 | 北京 | 廣州 | 深圳 | 南京 | 南昌 | 武漢 | 濟南 | 鄭州 | 哈爾濱 | 福州 | 太原 | 沈陽 | 西安 | 成都 | 長春 | 天津 | 青島
      優朗專注:強基計劃面試培訓、綜合評價面試培訓、三位一體面試培訓、港校面試培訓、AEAS培訓、高校升學指導服務 
      版權所有:優朗教育  網站備案號:浙ICP備16047794號-1   站點統計:
      浙公安備案號:33010502005499
      主站蜘蛛池模板: 湖南省| 亳州市| 垦利县| 晋城| 崇信县| 太保市| 濮阳市| 汶川县| 康保县| 泰安市| 筠连县| 申扎县| 大兴区| 衡水市| 泽州县| 山东| 台安县| 莫力| 丰都县| 玛多县| 靖西县| 海门市| 金平| 九江市| 磐安县| 连南| 栾川县| 邯郸市| 郓城县| 普陀区| 蓝田县| 金山区| 成武县| 刚察县| 闻喜县| 阜阳市| 连城县| 南华县| 香港 | 桂平市| 祁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