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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發布人:優朗國際英語 發布時間:2019/9/11 11:33:0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  學校部委碼:12792,浙江招生代碼:0065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  學校簡介: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于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著名的江南水鄉、魯迅故里——浙江紹興,始創于1981年,設有14個二級學院,41個本科專業,含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日語、朝鮮語(韓語)、阿拉伯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捷克語、波蘭語、土耳其語等15個外語語種,是目前浙江省開設外語語種最多,在小語種外語人才培養上具有豐富的辦學資源和品牌優勢。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學業成績達到畢業要求,畢業后統一頒發經國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條  辦學地點:稽山校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鏡湖校區:紹興市越城區群賢中路280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5-89114321。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 2020年學校計劃招收本科學生230名,具體如下:


      第十五條  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5月16日至6月6日(逾期不報);

      2.上傳報名材料:2020年5月16日至6月6日截止;

      3.資格審查:2020年6月8日至6月11日;

      4.審查結果查詢及網上繳費:2020年6月15日至 6月18日;

      5.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印:2020年6月22至6月26日;

      6.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0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7.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時間: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http://zs.zyufl.edu.cn)查詢成績。

      第十六條  報考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2.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其中國際商務、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普通高中英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B等及以上,法語專業要求普通高中英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B等及以上或普通高中法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C等及以上;

      4..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5.我校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十七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通過網上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3.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網(http://zs.zyufl.edu.cn)網上報名專欄,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填表后,要求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上傳報名材料:

      ①蓋有所在中學公章、本人簽名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上的照片確保清晰、不變形);

      ②身份證(正反面);

      ③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個人特長、家庭情況及進入高校的發展目標等,字數控制在800字左右,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創業管理班的學生個人陳述還應包括字數不少于300字支撐本人創業實踐的特長和優勢等內容。

      上述材料以掃描后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2M/張,無需郵寄。

      5.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無需上傳。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八條  資格審查: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和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考生根據學考成績總分進行成績評定,滿分100分,評審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擇優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6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按要求繳費后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學生是否具備適應學習該專業的語言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素質等。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專業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二十一條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二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0年高考,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將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填為第一志愿,且所填報的專業須和入圍名單中的專業一致,否則無效,學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學校綜合測試成績 高考總分
      20% 20% 60%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E等及以下不計分。

      第二十四條  投檔規則:按招生專業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高考英語單科分數、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

      第二十五條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專業總人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七條  其他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  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收取招生考試費140元/人;繳費時間:2020年6月15日至 6月18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免收報考費,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概不退還。

      第二十九條  收費方式:方法一:支付寶繳費,具體流程為:(1)登錄支付寶輸入“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查找學校的繳費生活號或直接用支付寶掃碼登錄;(2)關注學校支付寶生活號;(3)進入繳費大廳點擊學雜費(報名費);(4)輸入身份證號,核對應交額;(5)確定支付。方法二:通過掃工商銀行的二維碼繳費,具體流程為:

      (1)用微信掃一下二維碼;


      (2)輸入學生的身份證號碼完成繳費;

      (3)核對姓名、金額后,點“確認支付”。

      (寧波市的學生持開通“工銀e支付”的工行儲蓄卡繳費。未開通“工銀e支付”可直接到當地工行柜臺辦理開通業務后繳費。)

      第三十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從2019年開始,以“三位一體”形式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招生網址:http://zs.zyufl.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zyufl.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如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咨詢微信:swytms

           

      2020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發布人:優朗國際英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  學校部委碼:12792,浙江招生代碼:0065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  學校簡介: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于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著名的江南水鄉、魯迅故里——浙江紹興,始創于1981年,設有14個二級學院,41個本科專業,含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日語、朝鮮語(韓語)、阿拉伯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捷克語、波蘭語、土耳其語等15個外語語種,是目前浙江省開設外語語種最多,在小語種外語人才培養上具有豐富的辦學資源和品牌優勢。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學業成績達到畢業要求,畢業后統一頒發經國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條  辦學地點:稽山校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鏡湖校區:紹興市越城區群賢中路280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5-89114321。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 2020年學校計劃招收本科學生230名,具體如下:


      第十五條  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5月16日至6月6日(逾期不報);

      2.上傳報名材料:2020年5月16日至6月6日截止;

      3.資格審查:2020年6月8日至6月11日;

      4.審查結果查詢及網上繳費:2020年6月15日至 6月18日;

      5.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印:2020年6月22至6月26日;

      6.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0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7.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時間: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http://zs.zyufl.edu.cn)查詢成績。

      第十六條  報考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2.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其中國際商務、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普通高中英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B等及以上,法語專業要求普通高中英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B等及以上或普通高中法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C等及以上;

      4..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5.我校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十七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通過網上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3.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網(http://zs.zyufl.edu.cn)網上報名專欄,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填表后,要求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上傳報名材料:

      ①蓋有所在中學公章、本人簽名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上的照片確保清晰、不變形);

      ②身份證(正反面);

      ③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個人特長、家庭情況及進入高校的發展目標等,字數控制在800字左右,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創業管理班的學生個人陳述還應包括字數不少于300字支撐本人創業實踐的特長和優勢等內容。

      上述材料以掃描后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2M/張,無需郵寄。

      5.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無需上傳。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八條  資格審查: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和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考生根據學考成績總分進行成績評定,滿分100分,評審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擇優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6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按要求繳費后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學生是否具備適應學習該專業的語言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素質等。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專業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二十一條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二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0年高考,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將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填為第一志愿,且所填報的專業須和入圍名單中的專業一致,否則無效,學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學校綜合測試成績 高考總分
      20% 20% 60%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E等及以下不計分。

      第二十四條  投檔規則:按招生專業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高考英語單科分數、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

      第二十五條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專業總人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七條  其他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  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收取招生考試費140元/人;繳費時間:2020年6月15日至 6月18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免收報考費,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概不退還。

      第二十九條  收費方式:方法一:支付寶繳費,具體流程為:(1)登錄支付寶輸入“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查找學校的繳費生活號或直接用支付寶掃碼登錄;(2)關注學校支付寶生活號;(3)進入繳費大廳點擊學雜費(報名費);(4)輸入身份證號,核對應交額;(5)確定支付。方法二:通過掃工商銀行的二維碼繳費,具體流程為:

      (1)用微信掃一下二維碼;


      (2)輸入學生的身份證號碼完成繳費;

      (3)核對姓名、金額后,點“確認支付”。

      (寧波市的學生持開通“工銀e支付”的工行儲蓄卡繳費。未開通“工銀e支付”可直接到當地工行柜臺辦理開通業務后繳費。)

      第三十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從2019年開始,以“三位一體”形式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招生網址:http://zs.zyufl.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zyufl.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如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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