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直達:
      2020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發布人:優朗三位一體 發布時間:2020/5/14 14:19:3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88,浙江省招生代碼:0122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5-88348686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類)

      招生人數

      選考科目要求

      紡織類

      50

      物理/化學/技術

      1門符合即可報考)

      1.紡織類一年后由學生自主選擇分流至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2.男女比例不限。

      3.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2020518日至67日;

      2.書面評審:68日至614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615日至628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71日至711日;

      5.考生報到與測試時間:712日;

      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三天后,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成績。

      第十五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2.學業水平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均在D等及以上,且所有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累計總分在65分及以上,同時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第十六條 報考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ypc.edu.cn/)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要求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文件內容必須清晰。如若圖片內容模糊不清,審核不通過,責任自負。無須紙質材料寄送。

      具體掃描材料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系統中直接打印,本人簽名,并經學校教務處審核后,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身份證(正、反兩面)。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

      1.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2.學院根據書面評審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專業(類)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獲得我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同分一并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3.報名資格書面評審辦法: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9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占1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第十八條 繳費

      1.收費標準:學院對獲得“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收取考務費,標準為140/人。

      2.繳費時間:2020615日至628日。

      3.繳費方式:通過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的考生,需登錄個人報名系統,通過網銀在線繳費或支付寶/微信掃碼繳費,完成報名工作。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學院不接受現場繳費。

      第十九條 打印準考證

      202071711日,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地點: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詳見準考證及現場公告。

      2.測試時間:2020712日。具體測試時間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候考區,在工作人員指引下考前隨機抽簽確定測試室。

      3.測試內容與形式: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創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用時不超過10分鐘。

      4.成績評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4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資格名單(最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圍)。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一條 錄取辦法

      1.錄取批次:我院“三位一體”招生專業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2.志愿填報: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合格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且報考專業必須與入圍專業對應,否則無效。

      3.錄取規則:學院按專業(類)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位次先后排序。

      綜合成績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2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4.錄取人數: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110%(按小數點進位處理),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按小數點舍去處理)以內。

      5.轉專業政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專業(類)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必須在報到日前向學院書面請假,假期不得超過2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院按教學培養成本收費,嚴格按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2020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發布人:優朗三位一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88,浙江省招生代碼:0122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5-88348686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類)

      招生人數

      選考科目要求

      紡織類

      50

      物理/化學/技術

      1門符合即可報考)

      1.紡織類一年后由學生自主選擇分流至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2.男女比例不限。

      3.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2020518日至67日;

      2.書面評審:68日至614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615日至628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71日至711日;

      5.考生報到與測試時間:712日;

      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三天后,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成績。

      第十五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2.學業水平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均在D等及以上,且所有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累計總分在65分及以上,同時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第十六條 報考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ypc.edu.cn/)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要求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文件內容必須清晰。如若圖片內容模糊不清,審核不通過,責任自負。無須紙質材料寄送。

      具體掃描材料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系統中直接打印,本人簽名,并經學校教務處審核后,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身份證(正、反兩面)。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

      1.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2.學院根據書面評審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專業(類)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獲得我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同分一并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3.報名資格書面評審辦法: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9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占1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第十八條 繳費

      1.收費標準:學院對獲得“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收取考務費,標準為140/人。

      2.繳費時間:2020615日至628日。

      3.繳費方式:通過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的考生,需登錄個人報名系統,通過網銀在線繳費或支付寶/微信掃碼繳費,完成報名工作。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學院不接受現場繳費。

      第十九條 打印準考證

      202071711日,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地點: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詳見準考證及現場公告。

      2.測試時間:2020712日。具體測試時間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候考區,在工作人員指引下考前隨機抽簽確定測試室。

      3.測試內容與形式: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創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用時不超過10分鐘。

      4.成績評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4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資格名單(最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圍)。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一條 錄取辦法

      1.錄取批次:我院“三位一體”招生專業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2.志愿填報: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合格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且報考專業必須與入圍專業對應,否則無效。

      3.錄取規則:學院按專業(類)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位次先后排序。

      綜合成績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2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4.錄取人數: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110%(按小數點進位處理),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按小數點舍去處理)以內。

      5.轉專業政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專業(類)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必須在報到日前向學院書面請假,假期不得超過2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院按教學培養成本收費,嚴格按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取消

      感謝您的關注,我們會繼續努力!

      掃碼支持
      添加微信,在線溝通
      中國優朗總部:浙江.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356號錦繡大廈5層 優朗全國400-800-8273 
      杭州 | 上海 | 北京 | 廣州 | 深圳 | 南京 | 南昌 | 武漢 | 濟南 | 鄭州 | 哈爾濱 | 福州 | 太原 | 沈陽 | 西安 | 成都 | 長春 | 天津 | 青島
      優朗專注:強基計劃面試培訓、綜合評價面試培訓、三位一體面試培訓、港校面試培訓、AEAS培訓、高校升學指導服務 
      版權所有:優朗教育  網站備案號:浙ICP備16047794號-1   站點統計:
      浙公安備案號:33010502005499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天台县| 津南区| 黎平县| 剑阁县| 敦化市| 磐安县| 麻江县| 衡阳市| 临夏县| 无为县| 灵山县| 棋牌| 凉山| 邓州市| 兰溪市| 广东省| 信阳市| 宜城市| 项城市| 金坛市| 祁连县| 社旗县| 吴江市| 乌鲁木齐县| 阿坝| 永修县| 霍城县| 赤壁市| 开原市| 连州市| 兴和县| 山丹县| 淳安县| 大厂| 睢宁县| 佛冈县| 仪陇县| 六枝特区| 拜城县| 新乐市| 门头沟区|